关于申请2008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公派留学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简称“面上项目”)及“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简称“西部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申请以上项目人员应为纳入2008年度教师公派留学计划人员。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符合留学基金委《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及《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有关规定。(请参阅http://www.csc.edu.cn/gb/readarticle/readarticle.asp?articleid=2649以及http://www.csc.edu.cn/gb/readarticle/readarticle.asp?articleid=1932) 三、申请办法 留学基金委使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拔工作(网上报名系统于2月25日—3月20日接受报名)。 申请人请登录http://www.csc.edu.cn,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简介》的具体要求在网上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完成网上提交后,打印申请材料(面上项目表报2份,西部项目表报4份,一律用A4纸打印,各报1份原件,其余可为复印件)。具体要求见《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http://www.csc.edu.cn/gb/downloaddoc/2008/apply/06-02.htm)。 四、费用 申请人员须缴纳报名费和评审费共500元人民币。 请各有关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尽快准备申请材料,并于2008年3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注: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请按要求填写表格,并于3月10日前报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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