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大学全面清理收缴计划内科研课题 结余经费的紧急通知
各科室及有关科研项目负责人: 根据财政部最新科研经费管理要求,兰州大学现对校内各研究所、室及个人结余的专项资金实行清理和收缴。学校财务处、科研处和社科处于5月14日下午召开专门会议,对该项工作予以强调和布置。 为适应新的财政管理要求,尽量减少各项目所在科室及负责人的科研经费损失,现要求各科室、各项目负责人尽快浏览兰州大学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ldrsc.lzu.edu.cn/content.asp?FHid=672),尽快掌握相关政策要求,合理安排科研经费的使用。兰州大学将于下半年前完成该项工作,逾期属于“净结余”的科研经费将上缴财政。(此次所清理和收缴的专项资金包括所有的计划内科研项目,但不包括横向经费)。
兰大一院科研科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