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大一院关于开展高温中暑事件监测报告及应急工作的通知
门诊、急诊科及相关科室: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指导和规范高温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根据卫生部与中国气象局联合编制的《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及《兰州市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高温中暑病例报告、监测报告时段为每年的6月10日至9月30日。 为认真做好我院的高温中暑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和各类因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医院内各首诊医务人员为高温中暑报告责任人,发现高温中暑病例及高温中暑死亡病例后及时填写《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附后),并投入疫情箱内,感染管理科及时收集卡片并在24小时内网络直报。对其责任报告人未履行职责,不报、迟报等造成后果者,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附件: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 点击下载
医务护理部 感染管理科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