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 大 一 院 教 学 部 关于重申临床实习教学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教研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临床实习教学,保证临床实习教学过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临床教学质量,现将临床实习教学过程中的有关要求重申如下,请各教研室尽快规范临床实习教学过程中的相关工作,保证我院临床实习教学按要求规范进行。 1、科室小讲课每周一次,请认真排好课表,做好记录,留好讲稿; 2、科室教学查房每周一次,请认真做好教学查房记录; 3、带教教师要及时检查并指导学生完成病历书写,修改后签署好日期和姓名; 4、学生各种操作完成率和病种完成率按实习大纲要求完成; 5、学生实习床位数要达到4-6张。
兰大一院教学部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