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我院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各科室: 为规范科研成果鉴定的程序,使科研部门更好地为临床一线服务,科研科对我院科研成果的鉴定将实行统一管理,实施方法如下: 一、鉴定时间: 每年将统一组织4次鉴定,每季度一次。今年拟在12月组织课题鉴定。 二、申报鉴定程序: 拟鉴定者可参照我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科技成果鉴定及管理办法》准备相关鉴定材料提交科研科审核,由科研科进行形式及内容的初审,材料审核无误后,由科研科统一将鉴定材料上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盖章。 三、鉴定会议安排: 《成果鉴定申请表》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科研科确定鉴定的会议时间,会场由科研科统一安排。开鉴定会前由科研科组织课题组进行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注:拟在今年进行科研成果鉴定者,请务必在11月底以前将鉴定材料交至科研科。未尽事宜请咨询科研科。
科研部
2007.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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